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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中心粮库一期工程—智能化招标公告

点击:58次 日期:2015-12-08 18:37:36.0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粮食局直属粮库

总承包单位:隆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市万事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中心粮库一期工程—智能化

工程地址:定海区临港工业园区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135平米。工程造价约440.4978 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

工期要求:满足施工总体进度安排。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8.8万元。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须有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

4、进舟企业登记:市外企业必须出示进舟登记表,且年审合格。

5、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7、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必须真实。

8、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9、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10、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

二、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进舟企业登记表原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12月8 日至12 月14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市万事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7楼1709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2620676 传真:0580-26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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