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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展茅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60次 日期:2015-12-07 18:36:50.0
舟山市展茅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公司现就舟山市展茅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SJY-2-2015-13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厨具设备采购、安装,售后服务等。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27.2万元
六、合格投标方资格:
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营业范围内,能独立完成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并对相配套的水、电、燃气、土建装修等项目具备指导能力的专业公司;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七、采购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自2015年12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下同)。
2、领取地点: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报名受理处。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方前来购领采购文件;但该投标方如在规定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八、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至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报名受理处办理该项目报名,购领采购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九、投标保证金:
2700.00元整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4日17:00 时前即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至。
收款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墩头分理处,
银行账号:1206021619200010264。     并在开标时出具保证金交付凭据。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方应于2015 年12月28日14时15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 年12月28日14时15分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开标,投标方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招标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建军                            联系电话:0580-3057576
 
业主联系人:贝春燕                          联系电话:13567681606 
 监管单位:普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3820790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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