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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广坪镇茅咀桥广坪河大桥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107次 日期:2015-12-07 17:58:57.0

宁强县广坪镇茅咀桥广坪河大桥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强县广坪镇茅咀桥、广坪河大桥建设工程已由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以汉市交发〔2015〕75号和汉市交发〔2015〕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筹,招标人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坪镇茅咀桥位于宁强县广坪镇茅咀村,跨越广坪河。计划总投资560万元,建设内容:新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一座,桥梁全长143.1米,桥跨组成采用(4×20)+(3×20),桥面宽度为6.5米+2×0.5米,设计荷载公路-II级,桥头引道全长192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两侧土路肩宽2×0.25米,C20水泥混凝土路面。
广坪河大桥位于宁强县广坪镇至柳树垭公路k0+125处,跨越广坪河。计划总投资725万元,建设内容:新建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一座,桥梁全长140.02米,桥跨组成采用(4×20)+(3×20),桥面宽度8.5米+2×0.5米,设计荷载公路-II级。
本次监理招标设二个合同段(监理第一合同段:宁强县广坪镇茅咀桥建设工程监理办;监理第二合同段:宁强县广坪河大桥建设工程监理办),招标范围为:建设期的监理服务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二个监理合同段均为一级监理机构(即各成立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2个或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申请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可同时中标,人员、办公设施和试验检测设备不允许重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购买招标文件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7 日至2015年12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
4.2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强县民主街36号            地    址:汉中市滨江路建国巷9号
联 系 人: 李   骁                  联 系 人: 杨  克
电   话:0916-4222731             电    话:0916-2219866
  2015 年12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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