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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平县地方税务局配置金税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

点击:37次 日期:2015-12-07 11:36:34.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新平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新平县地方税务局配置金税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集中统一采购,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销权或代理权,具备履约能力的企业及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XPCG2015GK09
2.项目名称:新平县地方税务局配置金税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1)台式电脑15台;平板电视1台;数码复印机1台;针式票据打印机10台;黑色激光打印机20台;彩色复印机1台。
(2)质量要求:所投标产品必须国内知名品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节能、环保认证的原装正品。
(3)主要参数:详见设备参数一览表
5、采购金额预算:25.18万元
6.供货及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招标文件索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及经销商,请通过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xgp.gov.cn/)公告中下载投标报名函、招标文件及设备参数一览表,免收标书工本费。
三、报名方式
请填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函”,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877-7022779,邮箱:xpjyzx@163.com,逾期报名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缴账户
   开户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丰分社
   帐 号:6600011910403012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投标商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和电汇(不接受现金),从私人账户转入的视为无效。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下午17:00以前,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商持转账和电汇进账单在开标前到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正式收据。
五、接受投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12月 30日下午15:00时以前(北京时间)。过时将不接受任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山公园东大门工程招投标办)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递交   
六、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桂山公园东大门工程招标办二楼开标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者,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新平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877-7023526
    采购机构: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877-7022779 
八.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四个网站公告,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报价项目废标的由报价人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新平县地方税务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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