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黄沙安置点景观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51次 日期:2015-12-03 16:29:00.0 |
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黄沙安置点景观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征地拆迁黄沙安置点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09】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黄沙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续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黄沙安置点景观续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垫江县黄沙镇长红居委。
2.3项目规模:项目投资规模约255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示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内容。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 3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垫江县黄沙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垫江县黄沙乡 地址:北部新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2015 年 11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