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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鸿雅苑保障房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09次 日期:2015-12-03 12:42:34.0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锦鸿雅苑保障房幕墙工程

工程地址:定海环城东路原皮革厂地块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61561平方米。其中幕墙面积约800平方米,玻璃雨棚约950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幕墙工程。

工程造价:200.2201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与土建进度同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项目核销记录)。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5、进舟企业备案:外地企业必须出示进舟登记表,且年审合格。

6、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7、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8、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

9、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二、其它: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同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四、有意向者请于2015年 12 月 3 日至12 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东瀛路168号檀枫新苑物管楼四楼)报名参加,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中包含200元电子光盘,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8230553、8231515  联系人:黄小姐、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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