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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点击:75次 日期:2015-12-01 19:32:23.0
1. 招标条件
        繁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土建部分)已由繁发改【2015】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繁峙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繁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土建部分);
    2.2招标编号:SXJX-GC150962
    2.3建设地点:繁峙县城内;
    2.4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2.5建设规模:道路工程拆除、挖土方、回填、道路恢复等;
    2.6计划投资额:298.4万元;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
3.1.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申请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近五年至少承建过一项同类型工程;
3.1.4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报名时由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山西省建设工程规费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备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原件报名,并携带上述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
4.4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繁峙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联   系   人:张华平
电        话:1351350722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新和
电        话:188350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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