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展茅海塘配套泵站建设工程 |
点击:48次 日期:2015-12-01 18:36:52.0 |
舟山市普陀区展茅海塘配套泵站建设工程 |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普陀区展茅海塘配套泵站建设工程已由舟普农以〔2015〕1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工程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造价:约256万元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主体泵室、辅助用房、地基处理(泵室主体采用高压旋喷桩)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项目经理资质:须具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3.3技术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申请人及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按照舟水围发[2015]53号《舟山市水利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办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
3.5企业、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文件执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1 日至2015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购及本人身份证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 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普陀区招投标网、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 系 人: 刘海通 联 系 人: 林巧
电 话: 0580-6021301 电 话: 0580-3057576
传 真: 传 真: 0580-3057576
2015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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