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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略阳钢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排污管涵一期工程)

点击:40次 日期:2015-11-25 13:50:44.0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略阳钢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排污管涵一期工程),招标人为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中省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略阳县东渡河河道内,建设内容为:钢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本次实施一期工程(下游段,桩号3+174--4+500)长1326米。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要求: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施工及监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汉中市外地企业须提供《入汉备案登记证》;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报名时间自2015年11月25日到2015年12月1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报名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王雄,联系电话:13689160250。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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