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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城区农民公寓(刘家嘴地块)项目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71次 日期:2015-11-23 18:51:30.0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招标方式:公开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新农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定海城区农民公寓(刘家嘴地块)项目边坡治理工程

工程概况:坡面养护面积约5789m2

工程概算: 约170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山体边坡治理、场地土石方开挖、坡底挡土墙、坡面格构梁、截排水沟、山体边坡复绿、平台绿化、苗木种植、苗木养护等。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城区小洋岙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且均应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

二、其他要求: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

2、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2015 年 1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到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双拥路5-1号) 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招标单位联系人:潘波娜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飞儿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80-8236399

传真:0580-823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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