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江苏 > 徐州市

道路监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二)[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A044]

点击:48次 日期:2015-11-23 15:54:14.0

   徐州市中际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道路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苏堤北路1号
3.联系方式:0516—83642769
4.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浩明         电话:0516—836427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中际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      邮编:221009
3.联系方式:0516—83869537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齐楠         电话:0516—83869537
三、标书编号:徐采招G(2015)A044
四、原公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道路监控设备。
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8日
五、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标段二评分细则更正为:
项目 评分办法
价格(30分)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投标价格(即投标人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
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 总价合计”*6%

投标人评价(11分) 资质(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具有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同标段一)的证书复印件,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得3分,三级资质的得1分;
提供所投监控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复印件的,得3分。
 业绩(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12年1月1日以后,合同标的为与本标段同类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合同复印件,每份得1分,最高得5分。
投标产品评价(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前端摄像机具备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A/T645-2006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前端摄像机具备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B/T-28181-2011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2分。
技术方案(22分)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22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要求》“标段二 技术参数”得22分,每一项重要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减2分,每一项非重要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减1分。最高得22分,最低得0分。
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要求》“标段二 技术参数”中加“★”标志的为重要响应指标,其余为非重要响应指标。
项目实施方案(23分) 依据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专业性、先进性进行评判,优得23-20分,良19-15分,一般14-6分,差5-0分。
售后服务及培训(8分) 售后服务(6分) 实质性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
 培训(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打分,优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1分) 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节能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节能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分) 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六、更正日期:2015年11月23日
七、其他事项不变。

                                                       徐州市中际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2022 V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