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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中队、宝塔分局桥沟派出所及打击有组织犯罪行动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合并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102次 日期:2015-11-20 13:26:1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中队、宝塔分局桥沟派出所及打击有组织犯罪行动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合并建设项目,已由延发改投【2015】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新建2层框架结构审判业务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为4648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一大队中队营房建筑面积2698平方米;桥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130平方米;打击有组织犯罪行动大队用房820平方米;室外硬化、绿化、安全监控等。计划工期:270天,概算投资:1404.56万元。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申请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

  2、监理标段申请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省级或国家注册)及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

  3、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报名证件均需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中心街中际大厦11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9日17时00分,在延安市中心街中际大厦1101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刚      1370021532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曼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倩     1810911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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