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自来水公司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工程 |
点击:64次 日期:2015-11-20 09:34:39.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盐源县自来水公司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盐源县自来水公司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盐发改【2015】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源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职工自筹1164万元,拟争取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5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88.18%:11.82%,招标人为盐源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15】2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1105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多元基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103号及水电巷12号
2.2 建设规模: 建筑总面积为7103.7㎡(其中A地块A栋2987.98㎡、A地块B栋1121.09㎡、B地块A栋1873.54㎡、B地块B栋1121.09㎡)及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 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 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11月24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源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 四川省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103号
邮编: 6157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834-6366916
传真: 0834-6366916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多元基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328号
邮编: 615000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 0834-6192036
传真: 0834-619203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