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代建单位——天津政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司法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代建单位:天津政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司法中心室内装饰工程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贸易区内,西临中环西路 五、招标范围: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司法中心工程,主体八层、局部九层,建筑面积23301.84m2,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全部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规范合格标准。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7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06年8月10日,工期为31天。 六、资金来源:投资公司出资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证明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装饰施工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八、报名时间:2006年6月9日——2006年6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除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19日下午16:00 九、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企业服务中心D039房间 十、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IC卡)、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并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格预审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加盖公章、法人章): 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IC卡、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3)近三年完成同类工程的情况,并提供近期二个完成装饰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4)日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过去两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 (6)下一年财务预测报告 (7)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拟投入的人员情况 (8)项目经理简历及证书复印件 (9)各种奖励或处罚 (10)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十一、联系人:郑刚、乔锦程 电话:84909069 十二、未参加报名及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三、投诉接待: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保税区招标办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投诉接待负责人:靳辉 、李守明/庞鸣凯 投诉接待电话:25201319、25201317/25761161、2489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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