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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汝城县溪头集中供水工程管材

点击:112次 日期:2013-12-03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汝城县溪头集中供水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市县配套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汝城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汝城县溪头集中供水工程管材招标。

2.2建设地点:汝城县大坪镇、卢阳镇、泉水镇境内

2.3建设规模:设计供水人口65868人,设计日供水量7000立方米/d

2.4交货时间及地点:采用分批供货方式 ,每批材料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送到工地。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 1 个标段:该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管材(PE管、PVC-M管)、管件及服务全部招标(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满足以下要求的生产厂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为不少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以原件为依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原件为依据);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必须是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介产品资格,产品种类PE、PVC管材,且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入围的生产厂家(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5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制度,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原件为依据),具有保障产品质量所必须具备的试验检测流程及试验检测设备(以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为依据);

3.6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PE、PVC-M管道和管件卫生合格证(以原件为依据)

3.7参加本次货物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湖南省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

3.8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3年 12 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23号院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水利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城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 系 电 话:0735-8223735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23号院内

联系人:邓小姐、雷小姐   电话:0735-759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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