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德圳、大阁、新林水库等3座电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 |
点击:122次 日期:2013-12-03 00:00:00.0 |
1、招标条件
衡东县德圳、大阁、新林水库等3座电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已经湘水财[2013]31号和衡水利[2013]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德圳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德圳、大阁、新林水库等3座电站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
2.2建设规模:更换水轮机和发电机组,增加装机容量615KW,年增加发电量76.93万KWH。
2.3投资额:约为420万人民币。
2.4招标范围: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8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2月29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3.2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生产及安装能力,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机电设备供货业绩。
3.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含800万元)人民币。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誉良好;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单位出具的类似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任务的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递交相应的原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清单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核查,且其投标文件中应有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标前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标前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水利网(网址:http://www.hnwr.gov.cn)上发布。
9.其它事项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德圳水库管理所
联 系 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2楼
联 系 人:华先生、肖先生
电 话:0734-8266410、827218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