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云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小屋仪器设备、管理软件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
点击:35次 日期:2015-11-16 16:11:53.0 |
谈判公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开发区中云卫生院的委托,就中云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小屋仪器设备、管理软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中云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小屋仪器设备、管理软件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LKZC201511-01(二次)
三、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分类 |
采购物品名称 |
数量 |
健康检测设备 |
超声波身高体重仪(含超声波身高体重仪1台、一体机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 |
1套 |
医用隧道式电子血压计(含医用隧道式电子血压计1台、一体机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 |
1套 | |
智能血糖仪(含智能血糖仪1台、一体机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 |
1套 | |
十二导心电图机 (含十二导心电图机1台、一体机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 |
1套 | |
人体成分分析仪(含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 |
1套 | |
尿液分析仪(含尿液分析仪1台、一体机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 |
1套 | |
三分类血球分析仪(含三分类血球分析仪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 |
1套 | |
立式触控健康评估一体机(含立式触控健康一体机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含健康评估系统1套(医体质辨识、心理测试评估、公民健康素养评估、老年人健康评估)) |
1套 | |
健康体检管理工作站(一体机电脑1台、身份证读卡器1台,黑白激光打印机1台) |
1套 | |
软件 |
彩超及全自动生化仪端口 |
1套 |
健康体检管理系统 |
1套 | |
健康档案数据集成 |
1套 | |
健康评估系统(中医体质辨识系统、心理测试评估系统、公民健康素养评估系统、老年人健康评估) |
1套 |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谈判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与谈判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需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谈判人人属于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参与谈判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具备:①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所投软件必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6)参与谈判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五、 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5:30以前现场送达项目联系人处或扫描发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kfqzhfcg@126.com,是否成功报名需获得项目联系人的确认。提交报名表时请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并提交。
六、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1月13日,现场U盘拷贝或电子邮件发送。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前(超过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F206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先生 0518-80218920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F206室。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18-80218920
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财政局920室。
邮政编码: 222047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科技支行 327006012010149006697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范女士 |
0518-2351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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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中云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小屋仪器设备、管理软件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LKZC201511-01(二次)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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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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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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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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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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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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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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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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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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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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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
1.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年11月17日下午5:30之前递交或扫描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已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存在放弃投标未告知、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等行为的,采购中心将视情节轻重记入开发区供应商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