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检察院办公楼维修粉刷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407次 日期:2015-11-16 14:48:43.0 |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原市检察院办公楼维修粉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原市检察院办公楼维修粉刷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公[2015]G207-1号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包括办公楼内面墙、门窗拆除、墙面粉刷等工程。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建设地点:原朔州市检察院院内;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期:30天;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规费证、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山西省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2、3项资质副本原件并留存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五、踏勘现场:
1、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时,过时不候;
2、地点:原朔州市检察院院内;
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招标(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采购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任先生 0349-2030661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 日
(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朔州市市府西街8号 蒙银村镇银行六楼620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
2015年12月10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朔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招远路8-3号)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电汇:
开户名称: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820081020100003874
开 户 行: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
行 号:320169000016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49–2220992
传 真:0349–2220975
邮箱地址:821518064@qq.com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