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小蒲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点击:44次 日期:2015-11-16 13:51:35.0 |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小蒲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小蒲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舟普农[2015]1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工程造价:造价约368.4668万元
2.3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坝体充填式灌浆、坝基帷幕灌浆、大坝断面加固、溢洪道修复、放水涵管修建、库区清淤、管理房修建、防汛抢险道路修建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内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技术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申请人及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按照舟水围发[2013]53号《舟山市水利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办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
3.5企业、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文件执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普陀区招投标网、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 舟山市普陀区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
邮 编: 316100 邮 编: 316100
联 系 人: 胡耀军 联 系人: 潘珊珊
电 话: 0580-3091839 电 话: 0580-2793131
传真: 传 真: 0580-2793131
2015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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