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医疗设备集中统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局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XDD2015-ZB1102
2.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医疗设备集中统一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红塔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医疗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采购设备清单表”
采购设备清单表.xls。
本次采购共分七个包,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各包的投标文件分别密封提交。每包中的设备不得拆分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采购项目各包中包含的投标产品若属医疗器械,应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具备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3.3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或产品代理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二级代理,须提供上级别的授权代理证明,上级别的授权证明须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能转授权的代理,转授权无效。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有效期内);
3.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 2015年12月0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每个包1000.00元出售,若投多个包的,依次累加,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到招标代理公司拷贝。若需要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用¥100元,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汇款当日寄送。
4.3同时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包,依次累加。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12月01日17:30前(必须到账)交纳,按以下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名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账 号:2209014210000103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4.2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经营许可范围包括投标产品的确认材料(作为有经验的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报名时应提交招标项目中列示的各医疗器械产品及其管理类别所对应的购标单位许可范围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并明确说明经营资格的符合性后加盖单位公章);
生产厂商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复印件。
4.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是本公司的职工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5.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03日08:20时~0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09:00 时。
5.3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3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局
联系人:方师 0877-2023338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 彭海静、赵丽霞
日 期: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