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监理项目招标(第二次) |
点击:54次 日期:2015-11-16 09:38:57.0 |
1. 招标条件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彝族自治州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15】2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091401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局部7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总建筑面积2839.86m2。
2.3监理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11月20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
邮编:615000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4-6990681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栋七楼
邮编: 610041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8011087719
传真: 0834-2188246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