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文安驿川项目区禹居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129次 日期:2015-11-13 12:06:38.0 |
1、招标条件
延川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文安驿川项目区禹居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现已由延市水审发〔2015〕1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目前资金已经到位。招标人为延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川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文安驿川项目区禹居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延川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文安驿川项目区禹居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169号),延川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文安驿川项目区禹居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45k㎡,其中新修基本农田82.46h㎡,营造水土保持林583.51h㎡,栽植经果林144.24h㎡,封禁治理面积534.35h㎡,水窖10个,排灌沟渠3.3km,修建生产道路3.3km,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该工程共划为1个施工标项,负责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5年 11 月 23 日至 2015年 11 月 27 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附年度提交报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附年度提交报告)、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延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
4.2施工标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建设规划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联系人:任队长 电 话:1399215622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艳红 电 话:1357111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