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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豫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13-11-30 00:00:00.0
乳山市豫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专业:施工总承包]
威招审(SG20131781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乳山市豫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工程 已由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101001004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乳山市豫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乳山市豫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工程土建、水、电施工
三、项目基本情况
乳山市豫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工程位于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3983m2,合同估算价400万元,计划工期200天。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标段中投标。
七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06日17时00分前网上报名,并于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在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乳山市建设大厦西附楼二楼)。报名资料格式由代理公司提供,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二级建造师(三证)及相关证书(五大员证件)原件进行校验。未办理入网手续的外地投标企业必须在报名日期截止之前,持办理CA认证相关资料到威海市塔山西路10号塔山宾馆4号楼一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乳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乳山市建设局东附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威海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 、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9日14时23分 - 2013年12月6日17时0分
十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乳山市豫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乳山经济开发区 地    址: 乳山市胜利街东首建设大厦西副楼二楼
邮    编: 264500 邮    编: 264500
联 系 人: 姜莎莎 联 系 人: 柳忠辉
电    话: 15263193359 电    话: 0631-6877887
传    真: 传    真: 0631-687788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RS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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