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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市琉璃厂安置社区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80次 日期:2013-11-14 00:00:00.0
兖州市琉璃厂安置社区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2013-008796-0803-040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市琉璃厂安置社区工程己由兖发改(2010)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项目己在建设中,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兖州市琉璃厂安置社区道路排水工程该工程位于兖曲路以西、京沪铁路以东、327国道以南、豆腐店村以北,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依据图纸计提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拟投资额约2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投入的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公司注册),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月 14 日 至2013年 11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兖州市住建局院内北楼四楼)登记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⑥济宁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进入济宁市建筑市场注册登记证》⑦《兖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两份( 表格样式从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文件下载区下载www. yzjgc.com.cn )。以上(1)和(7)须提供原件,(2)-(6)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者在兖州市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地点为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兖州市住建局北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兖州市建设交易信息网( http://www.yzjgc.com.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兖州市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济宁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兖州市 地    址: 济宁市火炬路中段海洋电子商务楼B区第一间、第二间、第三间1-2层
邮    编: 272000 邮    编: 272000
联 系 人: 李征 联 系 人: 刘聪
电    话: 13792386945 电    话: 0537-333939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tyf005134@126.com 电子邮件: jnmxgl@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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