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医院新院综合楼、职工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75次 日期:2013-11-29 00:00:00.0 |
龙口市人民医院新院综合楼、职工食堂工程 招标公告 | ||||||||||||||||||||||||
2013-009392-0609-044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人民医院新院综合楼、职工食堂工程已报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工程为龙口市人民医院新院综合楼、职工食堂工程,位于龙口市新区府西四路东、府北二路北。合同估算价约4395.95万元,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17311.1 ㎡,地下1层,地上11层,合同估算价3392.84万元;职工食堂工程建筑面积约4416.2㎡,地下一层,地上3层,合同估算价约1003.11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三级资质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60万);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烟台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开标时须持有《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烟施工登记证》(登记证需准许到龙口市施工); 3、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9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LKJSXHL@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王仁伟,电话及传真:0535-8507157。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见下方)到龙口市行政中心440房间龙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王仁伟,联系电话:0535-8507157。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3年7月至9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龙口建设信息网http://www.lkjs.com/、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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