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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交通肇事扣留(涉案)车辆委托保管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77次 日期:2015-11-12 23:27:44.0

    
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交通肇事扣留(涉案)车辆委托保管项目
招标公告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江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交通肇事扣留(涉案)车辆委托保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5-09-061
二、项目名称: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交通肇事扣留(涉案)车辆委托保管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租赁范围、租赁期限:
4.1租赁范围:位置江川县城城区范围内或是周边1公里内的场地一块,江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用于停放违法、交通肇事扣留(涉案)车辆并对其进行保管。
4.2租赁期限:5年。
五、场地建设要求:
5.1场地面积及位置:4亩(包含4亩)以上;场地位置须在江川县城城区范围内或是周边1公里内。
5.2硬件实施:停车场应当设置围墙进行封闭(围墙高度、材料等由招标人确定),场地必须进行平整,设置排水实施确保场地排水通畅;场内建盖600至700平米的停车棚并对棚内地面进行硬化,停车棚的建盖要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做到无渗漏、采光通风良好。进入场地的道路必须满足大型拖车进入;
5.3安全实施:停车场及停车棚内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设置必须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视频监控设备应达到高清标准(1080P),监控数据保存期限达到30天,并做到24小时实时监控。
5.4消防实施:按照消防建设要求,配备消防实施和设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
6.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4具有所提供场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使用或所有权期限不低于5年。
6.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请于2015年11月12日20151120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川县大街镇宁海路北段1号三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 元,售后不退。
7.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相关证书(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所提供场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书、协议原件(场地的使用或所有权期限不低于5年),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8:00时~9:00时(北京时间),逾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地点: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九、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项目公告同时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云南省江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川县大街镇宁海路北段1号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652600               联系人电话:0877-8035358、18787741480
传真:0877-8035358             联 系 人:     王云娅   
日    期: 2015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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