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聂耳公园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89次 日期:2015-11-12 23:27:44.0 |
玉溪聂耳公园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
竞争性谈判公告
2.1项目名称:玉溪聂耳公园紫艺苑(现尚品茶餐厅)及鹤月轩的场地(房屋)招租项目
2.2项目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35号。
2.3招租范围:聂耳公园紫艺苑(尚品茶餐厅)房屋一栋;鹤月轩约250㎡,室外面积约1780㎡;停车场1630㎡,车位56个,停车场管理 11.4㎡。
2.4租赁内容:租赁期限8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4.1 租赁竞价底(限)价: 基本年租金18.5万(其中紫艺苑16万元,鹤月轩2.5万元),每2年递增10%。
2.4.2基础设施改造情况:改造面积6081.25㎡,其中绿地4451.25㎡,停车场1630㎡(56个车位),投资费用不低于120万元(竞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进行改造,以实际改造金额为准,改造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2.5经营范围:竞标人获得租赁权后只能经营大众茶室、冷饮、西餐类对公众开放的经营性项目,且必须符合公园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要求。
3.1具有能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注册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报名时携带:(1)竞标人为自然人:①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上本人签字、
②非玉溪籍自然人须提供玉溪市居住证(公安机关核发);
(2)竞标人为企(事)业单位: ①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以上竞标人为企事业单位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发布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云南省玉溪聂耳公园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35号
联系人:李荣超 王玲仙
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东风北路20-10号
联系人:朱缤光、吴永涛
电话:0877-6594856 15721856806
电子邮箱:30346630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