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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点击:41次 日期:2015-11-10 13:38:24.0

     

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KJ.YX-2015-023-001

1.竞争性谈判条件

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竞标。

2.项目概况与设计要求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采购项目

2.2项目投资概算:67.038万元

2.3采购内容: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

2.4谈判内容: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器材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有充足实力保证本项目的供货。

3.3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2年至今承担过5项以上(含5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省内消防部队的消防器材、装备的供货,以合同为准)。

3.4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竞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所完成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没有因为严重违法行为受过或者正在接受行政、刑事处罚;

3.5供应商须承诺竞标时无重大债务受到债权人追诉;无经济纠纷;无拖欠费用情况。

3.6如供应商提交的文件产品型号和参数与合同内签订的产品型号和参数、验收的产品型号和参数不一致或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即使供应商通过了资格审查并完成了竞争性谈判,签订了相关协议,所签协议也一概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51110日至20151112,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1)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谈判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原件);(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合同为准);(52012年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原件),以上材料(1)(3)(4)(5) 还需额外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份。

5.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竞标文件的递交

6.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11181430,地点为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0-1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玉溪市玉兴路63

联系人:龚伟

 

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东风北路20-10

联系人:朱缤光、吴永涛

电话:0877-6594856       15721856806

电子邮箱:3034663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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