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体育设施建设项目防火卷帘门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
点击:45次 日期:2015-11-09 14:52:33.0 |
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体育设施建设项目防火卷帘门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GYZFCG201511004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体育设施建设项目防火卷帘门采购与安装(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火卷帘门采购与安装(货物)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体育馆防火卷帘门的供货、安装、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防火卷帘门为特级双轨双帘复合卷帘门。
2.2交货地点:灌云县城东城新区(东方大道东侧,长安路北侧)新校区院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具备安装条件后三十日内交货完成安装。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详见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
5.2获取方式:至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88号恒驰大厦9楼)现场购买,300元/套,售后不退 。
5.3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上述资料不齐全将导致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电汇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资格审查时,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巨龙南路37号 院内综合楼
邮 编: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薛主任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905122387 电 话:0518-85450099
传 真: 传 真:0518-854500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