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永宁镇2015年公租房暨避灾移民搬迁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82次 日期:2015-11-06 13:56:44.0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志丹县永宁镇2015年公租房暨避灾移民搬迁工程已由志经项(2015)3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永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省市投资、移民搬迁政策补助及县财政配套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志丹县永宁镇2015年公租房暨避灾移民搬迁工程,该项目位于永宁镇刘河村,总用地面积3504.16平方米(约合5.2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公租房暨避灾移民搬迁安置楼两栋,均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一梯两户,共四个单元,户型均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共计48套住房,全部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5440.62平方米;室外工程包括道路硬化、绿化、消火栓、化粪池、停车位、给排水管网、雨水管网、配电系统等配套设施,以及锅炉房拆除和场地平整等。计划总投资1104.88万元(其中前期费127.11万元,建安工程费977.77万元)。现就本工程施工及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本工程施工划分两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新建公租房暨避灾移民搬迁安置楼两栋;
施工二标段:室外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国家或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参加,且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3名监理工程师证,法人委托书、投标介绍信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外省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A幢C座9楼,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7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A幢C座9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志丹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八、招标代理单位:延安博锐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茸 联系电话:0911-888996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各界导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