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江苏 > 连云港市

赣榆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二次公告GZC2015118

点击:38次 日期:2015-11-05 17:04:02.0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赣榆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消防车项目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采购项目 赣榆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

(二)采购编号 GZC20151-1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水罐泡沫消防车2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经销商参加投标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六)提供201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2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四、招标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一)招标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15110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起,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采购文件发出地点: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赣榆区青口镇新城区县政府大楼西南侧公共服务中心五楼)

(三)招标采购文件发出方式:免费发出 

(四)其他有关事项:

⑴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在本中心现场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7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111817:30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至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人不接受现金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并在支票或电汇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户行信息本公告第八条)。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2015111817:30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达 (格式见附件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下载地址:GYXZTB@126.COM    密码:123456gyx;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并按要求20151118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前送达。
五、答疑会信息:

本项目无答疑会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11240830 (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112409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先生  先生    

(五)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511240900分后(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本项目由我中心
孙永帅  李冬雷负责。有关采购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业务联系电话为0518-86260257;传真0518-86260257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赣榆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祁壮  联系电话:13812325346  联系地址:赣榆区青口镇盛世路6;

(三)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收款人: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帐号   3207210101201000006123
开户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附件一

加投标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加贵中心于__月__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GZC20151-18赣榆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前往你中心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发函确认。

                   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所投分包(有的话)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2015111817:30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达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如果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参加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咨询:0518-86260257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放弃投标请在开标3日前告知,否则投标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