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东侧场地招租公告(3-1等) |
点击:35次 日期:2015-11-04 10:19:17.0 |
灌云新农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灌云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东侧厂房及场地【如图所示房屋(3-1)、(3-2)、(3-3)、(3-4)、(4)、(5)】作为标的,公开招租,欢迎广大经营户参与竞租。
项目名称:灌云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东侧厂房及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YZFCG201511007
一、 招租方:灌云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 租赁期:租赁期叁年、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每年于签订之日前15个工作日缴纳当年租金)。
三、 适用范围:超市、药房、电器批发、家具等作为存放仓库承租。
四、 招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1月3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 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恒驰大厦6楼8602室
联系人:张正庆 徐志宇 88106383 88106338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4点开标
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云县南京西路88号恒驰大厦9楼开标室)
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4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11月19日17:30分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视为弃权处理。
(2)各投标单位及个人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3)未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投标方必须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弃权,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按一年报价,起报价6万元,一次性密封报价,若有同高者再报价一次。中标者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中标者需缴纳综合服务费1050元整。
开标结束后,投标方以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室换取收据。
五、 有关要求:
意向承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独立的自然人。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在报名时出具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结婚证复印件(未婚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单身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独立的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签自已的名字。
意向承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严禁转租;
(3) 若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灌云新农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