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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5-11-02 19:07:37.0
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就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及时、周到的保险业务支持。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室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00
四、投标地点: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15:00
六、开标地点: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2,3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定海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
八、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采购组织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对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联系人:            王小姐                  朱小姐
联系电话:0580-2054476  13587045176    13857236444
传真:0580-2054476
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
1.本项目内容为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
2.中标人应与采购方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3.采购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参保人数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单价调整。
4、本项目签订合同期限为壹年。
 
二、项目要求
1、计生特殊家庭保险
参保对象
保 额
保险责任
保费(元)
普陀区计生特殊家庭父母
20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
  290 元/人
100元/天
住院定额保险金
相关说明:
(一)参保对象:本地户籍的独生子女发生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父母。参保人数778人。
(二)区域:普陀区
(三)保险期间:一年。
(四)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三十日内(即等待期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只退还给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不承担相关保险责任。
    (2)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三十日后(续保自续保生效日起),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住院定额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规定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按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其中,等待期为三十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五)名词释义:
1.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二十种或更多,其中第一种至第十八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
2.住院定额: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规定医疗机构住院诊疗。
3.等待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间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
4.认可医院 :指国家卫生管理部门评定的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包括联合病房、康复病房、老年病房、家庭病床、以及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
(六)重大疾病二十种: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0.双目失明;11.瘫痪;12.心脏瓣膜手术;13.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4.严重脑损伤;15.严重帕金森病;16.严重Ⅲ度烧伤;17.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8.主动脉手术;19.脊髓灰质炎;20.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七)其他:本保险每人限购一份。
(八)产品特点:
    侧重医疗风险补偿,与其它保险或优惠政策不相冲突。本方案侧重保障参保对象的重疾医疗风险,缓解被保险人罹患重疾的医疗负担。被保险人罹患本保险涵盖的20种或更多重大疾病,确诊即可获得贰万元保险金;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规定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即可获得每天100元(限180天)的住院补贴金。通过这一保险方式,体现了政府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
三、相关要求:
1、保险公司须在普陀有工作网点,并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参与投标。
2、保险公司根据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的保险产品和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除“名词释义”中指定的重大疾病外,此种保险还能增加哪几种重大疾病?
(2)理赔需提供的材料,理赔的程序。
(3)赔付率、赠与率。
(4)可以提供哪些更优惠的措施。
评标办法
最大化优惠评标法
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取最大化优惠评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被保险人(计生特殊家庭父母)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最优惠者为侯选中标人,推荐候选中标人1名,备选中标人1名。
上述 20种重大疾病为标准,以实际赔付率为55%时为基数,按对应保单保费收入的10%作为生育关怀基金赠与金。
在上述20种重大疾病为标准基础上,重大疾病范围扩展为23种或25种或27种三个档次,达到档次最高者且生育关怀赠与金核算调节机制最优惠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新增疾病名称
生育关怀赠与金核算调节机制
第一档次(23种)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第二档次(25种)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第三档次(27种)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严重哮喘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方设定的预算金额,为无效标。
2.本次项目的预算金额为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3.以利益最大化为标准
 
 
 
 
 
 
普陀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项目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评委签名:             
序号
投标人
内容
审核标准
  
1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密封、标识、编写、签署和印刷、盖章
 
 
2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及时、周到的保险业务支持。
 
 
 
结   论
 
 
注:1、表中只需填写“√”或“×”;
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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