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红庄防汛物资储备库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108次 日期:2015-11-02 12:46:48.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红庄防汛物资储备库工程依据延市水汛发(2015)15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投资,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延安市红庄防汛物资储备库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发(2015)130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钢结构库房15间,单层砖混结构管理用房10间,浆砌石排水渠157米,院落硬化面积1212.5平方米,院落围墙362米,电动伸缩大门一座及院落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5年11月9日---2015 年11月13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投标时须携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类似业绩,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3套在延安市文化沟小区2单元9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投标协会网》、《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6.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军霞 电 话:1389216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