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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四队镇双闸等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54次 日期:2015-11-02 09:36:21.0

 

灌云县四队镇双闸等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灌云县四队镇双闸等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以“苏财建【2014330号”文批复实施,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就本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四队镇双闸等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目编号:GYZFCG201510012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灌云县四队镇双闸等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灌云县四队镇兴四村、兴五村、双闸村境内,计划安排实施的主要工程项目为:坑塘整治、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工程等, 建设规模989.6356公顷

本次招标共计三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防渗渠道19.141km,斗沟农沟24.88km,中沟清淤90524m3,过路涵147座,放水口458座,中沟节制闸7座,斗渠节制闸18座,渡槽26座,农桥9座,斗渠挂板桥72座,泵站18座,380v输电线路架设2.6km,新建砼道路12.94km,新建砂石田间道路8.412m,植树14894

本次招标共计三个标段, 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分别为:

Ⅰ标段(兴四村)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Ⅱ标段(兴五村)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Ⅲ标段(双闸村)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如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预选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投标人只能中其报价高的标段。

计划2015129日开工,20161231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总工期388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7.投标人、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

8.投标人对拟派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情况提供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9.投标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投标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组成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反映年检(审)情况,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社保证明必须能反映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含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部主要组成需提供与本项目对应专业;社保中心出具20157月、8月、9月三个月的参保明细含缴费基数。否则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112 2015年11月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劳动保险证明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核验并附2份复印件留存备案)。

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陆佰圆整,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51124上午9:30

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Ⅰ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标段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元整;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分标段单独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号: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11231700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电汇底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及投标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资格审查时,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伊山镇胜利西路210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16

联系人:陆栋                    邮编:224001

  话:13815699063             联系人:杨君伟

                                  话: 18795571310  0515-88346208

                                  真: 0515-89909208

     

                                             2015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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