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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98次 日期:2015-10-29 08:35:12.0

 

招标编号:HDZB2015-126

  一、工程名称:子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二、招标条件:子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子政经发以{2015}312号立项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子长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子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子长县瓦窑堡街道办水沟坪村,总占地面积25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10.36平方米,项目概算2012.8万元,审判法庭为地下一层地上七层框架结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12-2014每年度一份)、业绩要求(2012-2014年已完成的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份)、外省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省级或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12-2014每年度一份)、业绩要求(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份)、外省企业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申请人应向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二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及传真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0 月29日-2015年11月                               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招标一部,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节假日休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11月 9 日下午17:00,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招标一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子长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贺菊香  0911-7118338

  九、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梅  0911-8269166

  十、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招标采购网》、《延安建设规划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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