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
点击:50次 日期:2015-10-28 16:35:05.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普格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普格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普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改招标【201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格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格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普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普发改发【2014】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40924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格县普基镇正街村熊家梁子;
2.2 建设规模:建设的监管中心(包括: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总建筑面积1169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其 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11月02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本项目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普格县公安局
地址: 普格县公安局
邮编: 615300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0834-4775106
传真: 0834-4780389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南交通大学行政办公楼二楼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施先生
电话: 028-61322159
传真: 028-6132215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