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直罗镇药埠头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229次 日期:2015-10-15 13:51:51.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县直罗镇药埠头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富县经济发展局以富经发(2015)296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富县国家保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1.平整土地500亩,其中稻田220亩、旱地280亩,夯实田坎3.96公里;2.新修田间道路3.5公里;3.疏浚河道3.8公里。计划投资205万元。
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9日(节假日不休),9:0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宝塔区大砭沟水利小区A区4号楼2单元4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施工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及年检报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五年施工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相关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1.2监理标项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及年检报告、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注册证、企业近五年施工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相关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县国家保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杨慧 电 话:0911-80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