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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安定镇群众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77次 日期:2015-10-12 10:14:04.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子长县安定镇群众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子政经发[2015]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子长县安定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建2层框架结构群众服务中心一座,建筑面积为2293平方米;修建文化中心广场10191平方米及停车场、公厕、广场雕塑、绿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15万元。

  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监理: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为省级或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项目经理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段)、项目总监证(监理标段)、外省企业须携带进陕备案登记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2-2014年度,每年度一份,共两份)、业绩(2012-2014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

  2、申请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开标前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 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 17:00,在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0楼报名(节假日不休)。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17 时,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0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各界导报》、《延安建设规划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子长县安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敏    联系电话:0911-88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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