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北区12号线道路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61次 日期:2015-10-12 10:14:03.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新区北区12号线道路工程已由延新经发项[2015]10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单位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514.54万元,其中建安费8083.98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通过融资和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路线走向:路线西起商务迎宾路,向东依次过新区20号路、19号路、3号路后弯向北设线,途经11号路、22号路、府前二路、10号路、19号路、府前一路后止于新区9号路。
2、建设内容:道路全长2677.61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污水、雨水、照明、电力、热力、燃气、通信等工程。
3、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红线宽32米,双向四车道,路面选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燃气除外)。
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为府前二路南侧路段,道路长度为1557.48米;施工二标段为府前二路北侧路段,道路长度为1120.14米。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1-2标段:施工一标段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二标段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一、二标段报名时均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其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2、监理标段:监理标段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报名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其身份证、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省外企业还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0 月10 日--2015年10 月 15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7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2日 17 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七、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11-8067621 15353294153
地点:为延安市百米大道嘉岭大厦B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