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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2015年度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4次 日期:2015-10-08 11:57:53.0
                  洋县2015年度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洋县2015年度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汉发改农经(2015)5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洋县丹治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洋县2015年度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以及PP生态织物袋标段。
施工标段划分:Ⅰ标段:邓家沟小流域部分工程。Ⅱ标段:邓家沟小流域部分工程。Ⅲ标段:太师小流域部分工程。Ⅳ标段:太师小流域部分工程。Ⅰ标段~Ⅳ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坡改梯、水土保持造林、生态修复工程等。Ⅴ标段PP生态织物袋标段主要内容:为坡改梯工程提供PP生态织物袋30万个,规格为0.45×1米,等级为国产。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洋县2015年度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至Ⅳ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Ⅴ标段PP生态织物袋标段投标人必须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工商税务登记证、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生产授权代理商贸有限公司,能做好工程施工技术服务。
3.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总监理工程师资质。
3.3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表》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 10月 8 日至2015年  10 月 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汉中市前进东路电视发射塔西北角)一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Ⅰ至Ⅳ标段须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质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近三年类似业绩等相关证件。PP生态织物袋标段须授权委托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业绩等相关证件。监理标段须项目总监持本人身份证、本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同一施工企业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4.2招标文件施工每标段售价1000元/套,监理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洋县丹治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余新忠            电话:0916-8218716 
地  址:洋县水利局院内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  玲            电话:2245665  15829861115
地  址:汉台区天汉大道祥瑞商务中心6楼B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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