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烟草公司彭水分公司2013年基本烟田整治工程 |
点击:148次 日期:2013-11-14 00:00:00.0 |
1.招标条件
彭水烟草分公司2013年基本烟田整治项目经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水县桑柘镇太平村、大青村等(3)个村
2.2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00日历天 。
2.3招标范围: 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施工图纸上所有内容。
2.4项目标段划分:2013年基本烟田整治项目共分为 10个标段,工程预算约12798162元,其中:
一标段(太平村)最高限价为1078956.15元,规模约509.29亩;
二标段(太平村)最高限价为767648.04元,规模约528.52亩;
三标段(太平村)最高限价为1148974.20元,规模约548.29亩;
四标段(太平村)最高限价为720257.99元,规模约477.17亩;
五标段(太平村)最高限价为2396452.22元,规模约476.60亩;
六标段(大青村等3个村)最高限价为1770672.63元,规模约547.08亩
七标段(大青村等3个村)最高限价为1228105.24元,规模约619.05亩;
八标段(大青村等3个村)最高限价为1379489.12元,规模约430.73亩;
九标段(大青村等3个村)最高限价为1187828.94元,规模约582.49亩;
十标段(大青村等3个村)最高限价为1119778.20元,规模约520.32亩。
投标人报名时须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所报名参加的标段。
3.投标人资质、业绩及其它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相互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3.2业绩:必须具有重庆市土地整理施工业绩。
3.3一个投标人最多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对工程建设地点村民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因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由村民无偿自愿提供土地,施工方有义务协调工程用地。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用地与村民发生矛盾,招标人尽力配合协调,若协调不成功使工程不能继续建设,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赔偿中标企业任何损失)。
4.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于
4.3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4投标人报名时须填写准确的传真号和电子邮箱,以便接收补遗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烟草公司外网(网址:www.966599.com)上公开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彭水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111号
联系人:严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 渝中区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号
联 系 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3-89312555
传 真:023-6303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