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连云港市公安局法制、网侦拼接屏系统采购公告 |
点击:22次 日期:2015-10-03 10:21:51.0 |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连云港市公安局法制、网侦
拼接屏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0911004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公安局委托,就连云港市公安局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法制、网侦拼接屏系统
招标项目编号:20150911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经销商投标必须有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厂商提供的授权书及质量承诺函原件(授权书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所有产品吗?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投标人须提供30万元(含)以上同类产品合同复印件若干,原件备查,详细参见评标方法。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需生产厂商提供的认证、证书等文本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复印件须清晰、信息完整以便官网查验;需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合同、案例等文本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投标单位所在地市人民检察院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连云港市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件一)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竞标人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后台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无
关于注册登记:竞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8。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人:姜日飞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开标地点可在C座一、二楼触控一体机上查询)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姜日飞
联系电话:0518-85868215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楼401室
邮政编码: 222000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 000010 149136 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15861236156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公安局法制、网侦拼接屏系统项目 |
项目编号 |
20150911004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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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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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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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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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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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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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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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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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责人 |
姜日飞 |
投标单位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单位盖章: |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
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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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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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