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新民镇帽合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42次 日期:2015-09-25 17:14:39.0 |
垫江县新民镇帽合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新民镇帽合桥改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新民镇帽合桥改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垫江县新民镇帽合村7社。
2.3建设规模:改建总面积约为214.72平方米(长39.04米×宽5.5米)。包括桥台、桥墩、桥面及桥梁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建安费约11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5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5 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