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
点击:53次 日期:2015-09-25 17:09:41.0 |
招标公告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公安局委托就新建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GYZFCG201509008号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人民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证)。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
1、时间:
地 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联系人:解工 联系电话:13775494561
2、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
3、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劳保(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新建灌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裙房除外)
四、招标方式及其它: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476760741715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电汇底单的原件(盖银行章)、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资格审查时,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166083 13961306016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七、投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九、工程控制价:本工程控制价2594308.22元。
十、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招标人:灌云县公安局
项目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7#宝泰商住楼
联系人:解工
联系电话:1377549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