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烟草分公司2013年基本烟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48次 日期:2013-10-2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黔江烟草分公司2013年基本烟田整治项目经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阿蓬江镇麒麟村、水市乡水市村。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施工图所明确的所有内容。
2.4项目标段划分:阿蓬江镇麒麟村基本烟田整治项目分为5个标段,工程预算约430万元;水市乡水市村基本烟田整治项目分为3个标段,工程预算约290万元;其中:
阿蓬江镇麒麟村1标段工程预算约113.7万元
阿蓬江镇麒麟村2标段工程预算约114.1万元
阿蓬江镇麒麟村3标段工程预算约76.7万元
阿蓬江镇麒麟村4段工程预算约132万元
水市乡水市村5段工程预算约131.6万元
水市乡水市村6段工程预算约103万元
水市乡水市村7段工程预算约64.1万元
投标人报名时须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所报名参加的标段。
3.投标人资质、业绩及其它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3.2一个投标人可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对工程建设地点村民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因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由村民无偿自愿提供土地,施工方有义务协调工程用地。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用地与村民发生矛盾,招标人尽力配合协调,若协调不成功使工程不能继续建设,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赔偿中标企业任何损失)。
4.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6:00时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在黔江烟草分公司基础办308室报名。外地入渝企业须同时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招标文件于2013年11月1日8:30~16:00时在黔江烟草分公司基础办308室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4 投标人报名时须填写准确的传真号和电子邮箱,以便接收补遗通知。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烟草公司外网(网址:www.966599.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黔龙街269号
联系人:郑毅
联系电话:136094969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 渝中区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号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23-87312555
传 真:023-6303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