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毛都水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2013A040175) |
点击:159次 日期:2013-10-30 00:00:00.0 |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毛都水库工程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农字【2013】2068号文批复,招标人(项目法人)为鲁丰国有资产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工程勘察设计共1个标段。
建设地点:扎鲁特旗鲁北镇境内乌力吉木仁河一级支流胜利河上;
工程规模:总库容9630万m3;
计划投资:工程计划总投资约47800万元
招标内容: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毛都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可研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支持性报告(移民安置规划、节能减排设计报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以及派驻施工现场服务的勘测设计代表组等相关技术服务全部工作。
工程勘察测设计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时间:项目建议书报告批复后40日内交付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2个月内交付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获批后20天内交付招标设计技术文件;施工图交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必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
3.3、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察设计能力;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75-8910833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报名时必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公司及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对报名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税务登记证;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者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及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zw.net)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丰国有资产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福祥
电话:1394750622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星
电话:0471-6932863、15804716655
传真:0471-693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