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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保障性住房环境治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52次 日期:2015-09-22 22:26:42.0
 
1.招标条件
繁峙县保障性住房环境治理工程已由繁峙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繁发改【2015】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繁峙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自筹解决。现对该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踊跃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繁峙县保障性住房环境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繁峙县南关街两侧和惠民小区
2.3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南关大桥桥头以及南关街两侧的景观绿化、土建小品景观和配套设施工程,包括绿化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广场铺装2220平方米,景观路980平方米,车行道2050平方米,停车位450平方米,景观亭2座,亭廊组合2座以及绿化浇洒工程和景观照明工程。
2.4 招标范围:图纸、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招标编号:SXJX-GC150641
2.6质量要求:合 格
2.7计划投资额:399.49万元
2.8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以上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5、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5年09月21日-2015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 (北京时间)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拟使用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⑦、规费证;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⑨、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只需复印件);⑩、报名人身份证。所有原件将照拍存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繁峙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 系 人:潘建国         
联系电话:13934003344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丽华西路南波湾小区8号楼一单元2608室
联   系   人:王新和
电        话:130370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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