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华宁段环湖景观提升、特色创造政府采购工程施工二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
点击:36次 日期:2015-09-16 18:06:36.0 |
抚仙湖华宁段环湖景观提升、特色创造
政府采购工程施工二标段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一、项目简介
抚仙湖华宁段环湖景观提升、特色创造政府采购工程施工二标段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华宁县青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范围
1、本项目名称为抚仙湖华宁段环湖景观提升、特色创造政府采购工程施工二标段,详细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图纸
2、项目编号:HNHH【2015】CGTP-08
3、工程地点:云南省华宁县青龙镇抚仙湖公路沿线
4、招标控制价:玖拾陆万柒仟柒佰肆拾元整(¥96774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 期:20天
7、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园林或园艺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 09 月 16 日至2015年 09 月 21 日止每日上午 8: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报名。申请人报名时需递交下述资格证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拟担任项目经理的园林或园艺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 1200 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 09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分前提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09 月 23 日 下 午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保证金帐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RMB¥19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等。
收款单位: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6400009100064012
联 系 人:杨从应
联系电话:13388891079
3、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账户,不得以自然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缴纳。
2、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项目编号等。
3、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经开户银行确认。
4、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要求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泉乡华宁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华宁县青龙社区
联系人: 刘副
电话:133087738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联系人: 杨工 何工
电话:13388891079 1508771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