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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区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东十里铺区域)招标公告

点击:71次 日期:2015-09-15 15:26:47.0

 

  一、工程名称:延安新区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东十里铺区域)

  二、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安新区北区(二期)综合开发工程岩土工程(东十里铺区域)已由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延发改投(2013)7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范围为延安市新区北区二期东十里铺沟流域,西侧和北侧与北区一期工程搭接,东侧为刘万家沟区域,南侧与长青路相邻,总土方量2512.28万m?,概算总投资约5.79亿元。施工设二个标段,监理设二个标段。施工(监理)一标段土方量为1693.3万m?,概算投资约4.01亿元,施工(监理)二标段土方量为818.98万m?,概算投资约1.78亿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继续教育证、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企业入陕登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监理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报名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证、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企业入陕登记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3、投标人应向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6、各申请人可就本工程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015 年 9 月 15日至 2015年 9  月 19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工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  9  月  24  日18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103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九、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喜林    联系电话:0911-2556520

  十、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和《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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